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
甘肃陇南成县:以“赶考”的姿态跑出“成县速度”******
——预计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2.17亿元,增速7.8%;完成大口径财政收入13.3亿元,同比增长17.3%;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亿元,同比增长9.1%;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个,总投资38.8亿元,到位资金15.14亿元,同比增长52.8%;
——集中力量打通城区10条“肠梗阻路”,埋设雨污管网20千米,完成道路改造9.1公里;工业增加值突破32亿元,建筑业增加值突破5亿元,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初步创建成功。
刚刚过去的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成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盯园区、城区、景区“三大区块”能级提升,紧扣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营商环境“三大环境”持续优化,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全县经济运行稳中加固、量增质优,生态底色更加靓丽,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绩亮丽喜人。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功,医疗救治中心、中医院整体迁建、儿童医学救治中心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加快推进,实验小学、县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建成启用。
成县把项目建设作为主战场,创新项目推进机制,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围绕工业突破谋划扩容增量项目,围绕农业倍增谋划延链补链项目,围绕文旅融合谋划提质增效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破解投资难题,推动项目建设扩数量提质量。全年谋划实施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77项,完成投资29.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项目14项,落实债券资金4.7亿元,较2021年增长126%。同时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代办制,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个,总投资38.8亿元,到位资金15.14亿元,同比增长52.8%。
在加大项目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机制建设,形成了“政府总体负责统筹调度,部门协调配合全力落实”的项目推动机制,对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研究申报和资金争取等各环节进行指标量化,明确奖惩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县上下谋项目、争项目、抓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跑出了项目建设的“加速度”。
坚持全县整体谋篇布局,“多规合一”编制全域全要素管控规划,“三区三线”划定通过审核,《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形成初步成果,12个城区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顺利完成,征收土地3200余亩,拆除“两违”建筑21座,3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接续实施,1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序推进,梁山路、青岛路、团结路等按期建成投用,陇南大道、同谷北路等正在按时序进度统筹推进。一条条断头路被打通、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个个老旧小区换新颜,成县正在以“成县速度”推动城区发展。
道路变宽了、行道树变绿了、小巷垃圾不见了、城市“牛皮癣”消失了、商铺门店占道经营没有了。在加大城市项目建设的同时,成县重拳出击抓城市环境整治,“小手拉大手”“文明实践志愿行”“十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全县动员、全民行动、全域整治、全时保洁、不留死角、标本兼治、彻底整治、跟踪督查、严肃问责”等措施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城市品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成县紧扣“三新一高”要求深入实施强县域行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在重点上抓突破、在难点上动真格、在是落实上求实效,有效提升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和县域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尽心竭力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走进大路沟核桃科技示范园,一棵棵核桃树粗壮挺拔,每棵树上都有编号挂牌,详细记录了核桃品种信息。“我们已培养筛选出清香、香玲、陇南755等7个适合成县主栽优良品种,并实施嫁接换优、病虫害防治、配置采收加工设备等一系列提质增效工作。”成县核桃科技服务中心主任胡永辉介绍,全县已累计完成核桃品种改良800多万株,核桃良种率达85%,核桃产量达到3.69万吨、产值4.43亿元,以打造3个市级核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17个县级核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为重点,扎实推进了成县省级核桃现代产业园区建设。
在做强做优核桃产业的同时,加快推进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优化种植区域,发展蔬菜、马铃薯、油菜、中药材、魔芋等区域特色产业24.5万亩,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98家,“1+3+X”特色农业产业质量效益同步提升。紧盯八大产业链谋划实施各类补链强链延链工业项目26项,全年预计完成投资4.1亿元,同比增长95.3%;182个乡村旅游服务节点建成,打造旅游重点村27个,建成“电商+供销”县乡村三级配送总仓和“陇货入浙”甘味直营店,新研发网货产品72款,全年开展电商培训2206人次,完成电商销售额4.72亿元。成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力保障粮食稳产增产,高效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坚持延链强链,推动了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冬日的成县滨河公园,一派生机盎然,白鹭和灰头雁在水中捕鱼,红嘴野鸭和鸳鸯戏水,成群结队的鸟儿或飞或栖息在芦苇叶上,水中的鱼儿欢腾雀跃,勾画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画卷。
野生动物的回归,是生态向好的最好证明,也是对成县推动绿色发展成果的有力回应。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两山”理论实践,成县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手段、最强的魄力持续保持生态环保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淘汰拆除10座砖瓦轮窑生产线,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单位综合能耗、用水量分别同比下降14.9%、8.0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地表水水质、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联合执法等涉水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河道违法设施,打击侵占河道、乱采乱挖等违法活动,持续推进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林业生态修复建设,完成义务植树122万株,栽植补植绿化苗木1.67万株,建设绿色通道162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蓄积量持续“双增长”,绿色发展理念正在成县大地深入人心。
一路披荆斩棘,一路凯歌前行。成县统筹调度、稳定预期,解民忧增福祉,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综合实力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以“赶考”的姿态跑出了“成县速度”,奋力谱写出了成县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