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连续第三个月减持美债,持仓再创2010年6月以来新低******
澎湃新闻记者 陈佩珍
美东时间1月18日,美国财政部公布2022年11月的国际资本流动报告(TIC)。根据最新数据,2022年11月,日本和中国(大陆)为美国国债的前两大“债主”。2022年11月,日本结束自2022年7月开始的减持美国国债步伐,当月增持178亿美元至1.0822万亿美元。中国则连续第三个月减持美国国债,当月减持78亿美元至8700亿美元,持仓规模为2010年6月以来新低。
2022年,美联储的大幅度加息和日本的宽松货币政策形成鲜明对比。不过,在2022年底,日本央行突然的“鹰派”转向,让市场猜测其宽松货币政策是否会转向。
从对美债的持有量来看,日本在“奇袭”市场前的一个月,即2022年11月,对美债转为小幅增持,而在2022年10月,日本对美债的减持幅度环比收窄,在2022年9月,日本对美债一度大幅减持796亿美元。
一般来说,当美债收益率处于上行阶段,投资者会倾向于减持美债资产以降低资产损失,当美债收益率下行时再增持。在2022年11月10日,美国劳工统计局发布10月通胀数据超预期回落后,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就进入总体下行趋势阶段,此前因为美联储较为“鹰派”加息曾一路高涨。
当时美国劳工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国2022年10月CPI同比增长7.7%,低于市场预期,前值为8.2%。
从中国大陆来看,去年5月,中国所持美债环比减少226亿美元至9808亿美元,为2010年5月以来首次持仓不足1万亿美元。在2022年7月、8月小幅增持后,9月、10月、11月,中国均在减持美债。
从全年来看,2022年年初,日本和中国所持美债分别为1.3031万亿美元、1.0601万亿美元;截止到2022年11月,日本和中国所持美债分别较年初降低2209亿美元和1901亿美元。
美国财政部在官网披露的11月国际资本数据内容显示,11月份外国对美国长期、短期证券和银行流水的净买入额为2131亿美元。其中,外国私人净流入为2127亿美元,外国官方净流入为4亿美元。
11月,外国居民增持了长期美国证券,净买入1406亿美元。外国私人投资者净买入1528亿美元,而外国官方机构净卖出122亿美元。美国居民减少了长期外国证券的持有量,净抛售了309亿美元。
若将国际长期证券和美国长期证券均考虑在内,外国对长期证券的净买入为1715亿美元。在计入调整因素后,比如对未记录的美国资产支持证券向外国投资者支付的本金的估计,11月份外国净购买入估计为1652亿美元。
外国居民持有的美国国债增加了47亿美元。外国居民持有的所有以美元计价的短期美国证券和其他托管负债减少了10亿美元。银行对外国居民以美元计价的净负债增加了490亿美元。
美国财政部下一次将发布2022年12月的财政部国际资本(TIC)数据,定于2023年2月15日。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