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 副主任康晓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url:https://m.gmw.cn/2022-12/28/content_1303237295.htm,id:130323729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康晓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康晓峰简历
康晓峰,男,汉族,1962年2月生,黑龙江鹤岗人,1981年5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1.05—1987.07鹤岗市林业局对外贸易木制品厂工人(其间:1985.09—1987.07鹤岗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专修班学习)
1987.07—1990.12 鹤岗市林业局人造板厂代副厂长
1990.12—1994.10 鹤岗市林业局人造板厂副厂长
1994.10—1995.05 鹤岗市林业局木材综合加工厂副厂长
1995.05—1998.01 鹤岗市林业局木材综合加工厂厂长
(1994.09—1997.12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8.01—2001.05 鹤岗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1.05—2001.08 鹤岗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1.08—2008.04鹤岗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02.03—2005.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8.04—2011.08 绥滨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8—2015.12 绥滨县委书记
(2009.08—2011.12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12—2016.01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16.01—2016.12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12—2018.12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8.12—2022.03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2.03 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