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个问题高度关注******
新华网记者 张敏彦
【学习进行时】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新华社《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推出文章,与您一同学习感悟。
“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回顾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就,并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
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必须迈过的一道坎”“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指出,新时代十年,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祛疴、重典治乱,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
踏上新征程,我们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时隔两个多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中央纪委全会上再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何谓“大党独有难题”?
此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大党独有难题”的主要表现作深刻分析。他指出六个“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
——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
——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这些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此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他指出,这个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
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新征程上,如何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这个体系,“需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他用三个“更加突出”,作出深入阐释:
——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
——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
——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
三个“更加突出”,进一步丰富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涵,进一步凸显了其中的内在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作出系列战略部署——“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这次中央纪委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
对于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对于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对于加强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
一系列部署,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补充,彰显出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
党的二十大闭幕以来,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
2022年10月25日,党的二十大闭幕刚三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即是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的二十大闭幕不到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当选的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来到延安。在延安革命纪念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勇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此次中央纪委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遵循。